省政府召开全省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,我市“8·11”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受肯定。
2004年省政府决定开展“8·11”环境污染整治行动。“8”是指钱塘江、曹娥江、甬江、椒江、飞云江、鳌江、苕溪等全省八大水系及运河、平原河网,“11”既是指11个设区市,也是指11个省级环境保护重点监管区。
我市通过实施为期三年的“8·11”环境污染整治行动,已全面完成省里下达的整治目标。全市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;通过开展对东阳南江流域、永康金属表面处理行业和浦江印染、造纸、水晶行业的污染整治,东阳、永康、浦江三个监管区顺利通过省专家考核组的检查验收,如期完成了“摘帽”任务;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取得明显成效;重点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;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显著加强。我市已在全国率先全面建成县以上城市污水、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,率先建成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,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明显增强,环境质量稳步改善。我市共有9家单位被省政府授予“全省‘8·11’环境污染整治先进集体”称号。它们是:浦江县政府、市环保局、东阳市财政局、婺城区琅琊镇政府、磐安县市政园林管理处、浙江蜜蜂集团有限公司、浙江红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、横店集团家园化工有限公司、金华金岭造纸有限公司。
据悉,新一轮“8·11”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已拉开帷幕。
通过实施“8·11”环境污染整治,我市“生态文明”建设取得很大成效。据省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的《浙江省2007年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》显示,金华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位居第六,其中环境质量指数居丽水市之后,列全省第二。生态环境状况评价就是利用环境遥感监测数据及相关统计数据,以设区市和县(市)、市区为评价单元,选取生物丰度指数、植被覆盖指数、水网密度指数、土地退化指数和环境质量指数5项评价指标,综合计算生态环境状况指数,确定从优到差五个不同级别的生态环境状况。从评价报告看,金华市所辖县(市)的生态环境状况级别全部为优,市区的生态环境状况居全省各设区市市区第四位。磐安县的生态环境状况列全市第1位,磐安、浦江、武义和永康4个县(市)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高于或等于全市指数。